7 建立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保
2008年7月,本市实施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,把无业居民纳入了保障范围,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。
8 继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
截至今年,共有4801人享受了医疗救助政策,救助金达3609万元。
全民医保格局
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启动时间:2007年9月——“一小”,
2007年 10月——“一 老 ”,2008年 7月——无业居民。
参保范围:“一老一小”、城镇无业居民。
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:2009年建立城镇居民老年人门诊报销制度,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首诊社区,起付标准为200元,以上部分按50%报销,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支付的最高数额为500元。
覆盖人数:截至目前,“一小”参保总人数为125.3万人;“一老”参保人数为18.1万人;无业居民参保人数为5.3万人。
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自2007年9月启动以来至今,共收缴大病医疗保险基金8.35亿元,其中,财政补助6.83亿元,为15万多人支付医疗费6.4亿元,其中报销在10万元以上的学生儿童为49人。
保障待遇
标准 个人缴纳 财政补助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最高限额
一老 1800 300 1500 1300 60% 700009至11月
一小 100 50 50 650 70% 1700006至9月
无业居民 700 600 100 1300 60% 70000
残疾人员 1400 300 1100 1300 60% 70000










